您好,我之前2016年的时候把一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借给朋友了,朋友还我卡的时候说已经还了,因为关系好我也没有去查看,后来因为工作关系换过一次电话号码,银行两年期间也没有打过电话询问,结果现在银行打电话说一直没有还,让我30号之前还上,但是因为金额已经达到了五万,我现在是还不了,我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而且现在银行已经报案到经侦科了,如果我在30号之前把钱还上了,还用承担什么责任吗?
11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信用卡诈骗和金融诈骗。首先,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窃取、收买、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并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信以为真,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果您在2016年将信用卡借给朋友并让他归还,但朋友没有按照约定归还,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其次,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没有及时联系银行查询还款情况,并且银行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未进行任何催收,这可能会导致银行认为您已放弃对欠款的追讨。因此,如果在30号之前您能够全额偿还欠款,那么您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可。然而,具体的处理方法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定夺,建议您尽快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