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家私企欠我货款十八万多元,每年都去讨要,可一直以没钱为由不给,要求写欠条也不给写(公司有帐目,本人也承认)。去年要拿酒来抵货款,我一看酒太差(五、六十元一箱的酒要抵一千二)就没要。我现在想起诉他,像我这种情况能起诉吗? 注:他有车有房,但都进行了转移。公司去年又恢复运行,但对外说是承包出去了。
2024-10-18 23:1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对方长期拖欠货款,并且多次表示无法支付,这可以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因此,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请求,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并偿还债务。 关于车辆和房产转移的问题,这些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因为它们涉及到财产所有权和债权保护的问题。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详细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诉讼流程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便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诉讼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