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最近在协议离婚,我想咨询的是,我和老公结婚有七年了,孩子现在六岁了,结婚后和他父母同住,房子是他父母的,可房子的名字也不是他父母的,这样我们离婚这能算共同财产不,我也不是想要,只是想用这抵孩子的抚养费。还有的抚养费问题,我没有支付能力,不付抚养费,男方是同意的,这样的话以后会有麻烦不
2024-11-18 00:5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双方共同购买或者继承的房产; 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及投资收益; 一方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赠与、继承等情形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方因工作所得的奖金、津贴等。 至于抚养费问题,如果您的经济条件确实无法承担,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抚养费用,例如向亲戚朋友求助、申请社会救助或寻求政府的帮助等。同时,您也可以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家庭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