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2016年3月20日,因工地打工工作做木工小工搬模板,因地处杂乱高低不一,钢管搭的架为好搬模板而不小心摔伤了手,至今手还没有完全康复,而我当地法院及镇司法所判定医药费除外只有3900元的护工工伤营养及误工。护工是我因至今是肺癌晚期在家休养而做的,妻子因我肺癌晚期看病开支大,在今年4月上旬忍着伤痛,狠劲出门打工做保姆。在我妻子的工伤,该如何判定赔付工伤款项?我在网上投诉到国家信访局和直通车。结果是要我向上级反映我的问题。我一个在休养的病人哪有经济能力和体质去折腾,在家休养本身没有经济来源,今年8月份评成的低保户月补助332元,每一个月去杭州拿肺癌药一次,每2个月拍CT一次。哪有精力上诉。
2017-12-24 19:17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伤残等级的级别和其他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或者电话联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