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非农户口,婚后我向本村村民买了一间集体土地私房,离婚后房孑产权证写我归我有。十年后私房拆迁,离婚男方户口沒在本村,也已再婚,要求赔尝宅基地一半?请问这个赔尝份吗?
2024-12-10 02:0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在你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登记在你名下的,那么你可以主张房产的所有权。 至于宅基地补偿款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宅基地上新建建筑物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处分其权利。因此,在你与前夫离婚后,如果该房屋已经合法建造并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你有权获得相应的宅基地补偿款。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你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