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号上交离职报告,银行需要审计和业务交接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审计流程于2017年12月21日才告知结束,耗时那么久的理由是审计部门工作忙人手不够。期间交接等其它要求我都已经完成。审计结果为,我需要为一些与我或大或小的预警客户缴纳总计25万多的保证金(或者叫担保金)。另外去年的年终奖还有一半没发,2017年5月前有2万左右绩效和营销费用没发,以前陆陆续续上缴的风险金1.77万扣着。如果不交那25万多的钱我就拿不到离职证明。请问银行这种要求合理吗?我通过仲裁可以赢吗?
2017-12-21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