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一起10年了,我是柯桥本地人,他是湖北人,他是入赘女婿,户口也在我老房子那里,我爸妈在柯桥给我买了房子,可他们家是一分钱没有拿出来的本人也没有,我想问下我们这种情况房子离婚后他有份吗?我们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女儿和他姓,儿子和我姓的。他们爸妈也是离了婚的。没有家的一个人,这种情况房子他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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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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