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归前妻带我支付生活费拥有探视权。放假孩子到我这里玩。前妻找我协商,前妻支付学费,生活费叫我带半年。我同意了,报名的时候打电话问前妻要费用。他给了一部分但是没按约定给全所有费用。我就说还差什么费用没给,对方并不说不给钱的理由。自称是前妻的老公。开口就骂,当然后来我也回骂的。他们这种行为明显不讲信用,我明确在短信上表明我不带娃儿了叫他自己带(和前妻的老公对骂,从微信骂到短信)然后他就中断和我联系。一直不给我说他们的真实地址,我也找不到他们。这明显躲避责任。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情况我有什么办法能把娃儿送回前妻那里去并且能正常探视娃儿。知道娃儿和他们的真实地址。
1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或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提起诉讼。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申请由前妻负责抚养您的孩子。 与前妻沟通。尝试与前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其不愿继续抚养孩子的具体原因,并试图寻找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您可以寻求社会工作者或儿童保护机构的帮助,以协助处理这个问题。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感受和权利。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