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开始上班,4月20日离职,上班时间一共15天,最后结算工资200元,和单位沟通过说是底薪跟着提成走,签过劳动合同,刚解除,我不接受,单位也是不予处理的态度,合同上面写的是基本工资2400✖️绩效➕提成,这样算完最后就是200元,请问这样算工资合理吗?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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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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