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4月14号结的婚(领的证),12号签的购买房屋协议产权书(男方一人给钱)22号女方父母逼这我签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我写房屋与女方一人一半),24号女方父母引产掉我的孩子,至领证起一直到现在都没同居过(她父母不同意),她父母现在要起诉我离婚,请问我会输吗?法院会判一半房产给女方吗?
2024-11-30 20:17您好!首先,您和您的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是决定离婚案件中双方权益分配的重要因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视为非法同居,不符合结婚条件。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以依法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婚姻关系存在; 离婚诉讼开始前,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请求权; 请求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财产分割请求权必须基于事实和理由。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对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书,且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因此不具备法律上的夫妻身份,也无法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此外,虽然您和对方签订了一些书面协议,但这并不能改变您们之间缺乏婚姻关系的事实。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抚养权。然而,这一权利并不适用于强制性离婚的情况。具体而言,除非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过错行为,否则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判决离婚,并且也不会考虑分割财产的问题。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考虑到情感和经济因素,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