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十二月我表妹拉我去做奇妙产品,我当时问她这是不是传销啊?她说不是公司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而且是五十年的期限,而且说只要我销三十份产品或发展三十人买了我就能拿到二百一天的公司分红,发展一千人或销一千份产品,就能每天拿二千元一天的公司分红,于是经她的诱惑我借了二十万的高利代把钱打给了表妹开始做了,可没想买入才分一星期红利,公司就被公安局查了,为了把借的钱还上,我只能向表妹要钱了,当时她也是公司的精英也挣了很多钱,她怕公安局查到她,就给了我钱,让我写了一张十八万的借条,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表妹的这种钱我该还吗,她应该负责任吗
2016-12-03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