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谈恋爱,去女方家同居,后检查出怀孕准备结婚,可查出是宫外孕,就手术流产,男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一直照顾,出院后女方要求领证结婚,男方暂时没同意,女方现提出条件要求结婚,不然就索要赔偿,如不给就找人骚扰,我想问下男方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给赔偿吗?两个人自愿恋爱自愿同居,并且男方一直承担生活费。
2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伴侣自愿恋爱并同居,然后共同决定进行人工流产以处理宫外孕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您作为男性一直在提供经济支持和照顾,这表明了双方的意愿和承诺。然而,在此之后,女方提出要求立即结婚,而男方暂时拒绝了这个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给予赔偿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义务履行婚姻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您是否对对方的健康状况或决定有所了解和知情权? 您是否有能力为对方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尽管您一直提供经济支持和照顾,但最终决定是否结婚以及何时结婚应由您自己做出。因此,关于赔偿的问题,我建议您与您的伴侣进行深入讨论,明确各自的期望和需求。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和解决方法。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