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分三次向我借了十万元,已经有三年了,不但没有还我钱,而且还和我玩消失,现在有半年联系不上她了,我想起诉,法庭说必须要我去她的户口所在地开一个找不到她本人的证明,可当地居委会不给开,理由是他们说他们联系到了欠款人,联系不上的只是我,所以不给出证明,我该怎么办?
2024-08-26 17:32在您朋友失踪的情况下,确实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当地的公安局或者警察局进行失踪人口查询,以确定是否有人声称欠您的款项。 其次,如果您的朋友确实无法被找到,并且已经与您失去联系,那么您应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收集证据,比如保存有关借款的书面记录或口头协议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最后,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法律策略,以及指导您如何准备和提交诉讼材料。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确保所有行动都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冷静和耐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