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我同学贷十万元,打了二张借条,一张借条约定利习3.5分。当时给打款96500元,扣了一月利习。一张借条约定利习2.4分。其中给了四月利习14000元。因我朋友做生意失败无法偿还。一年后我同学拿2.4分利习的借条诉到法院。担保人我和我另一个同学。我们俩个担保人都有工资。而法院只执行了我的工资,以执行六万多。没有执行我同学的工资。问一:法院以十万执行合法吗?问二:执行我一人工资合法吗?问三:我可以负担多少?我现在的状况:负债五拾多万,家里有八十岁的俩个老人,还有三个孩子,老大13岁、老二11岁、老三8岁。
2017-11-06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