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东的纠纷! 今年五月二十五号我和我同学搬到现在住的地方。合同期限是2017.5.25-2018.5.24,租金押一付三(5.25-8.24的房子+一个月的押金)!住了两个半月不到,屋顶天花板塌陷。 我们找了房东,虽然房东找人修好了,但是两人觉得不安全,决定不再住了。就告知了房东,住到八月,八月中旬搬走!如果不退押金就九月中旬搬走!但是房东不行,说要搬就得八月五号前搬走,且不退剩下的房租及押金,并要付清水电费! 事情因他的房子出的问题,现在让我们损失,不是很奇怪吗?当初租房子急,合同没仔细研究就签了,现在拿出来看看,全都是我们应该有的责任,完全没权益!希望法律这边给我们些帮助,谢谢
2021-06-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