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借了1200实际到账一千多一点,因为周期只有十四天,现在因为特殊原因逾期,催债人员发短信侮辱本人与家里人而且非常难听,还说要发给通讯录上所有的亲戚朋友,还说已经逾期二十天到一个月的时候不还就上报征信,自己也和催债人员说了不是不还钱而是要等一个月发工资才能还。而且月逾期费高达百分之48.6这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2017-11-16 23:4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