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外卖加盟商公司担任调度员一职,之前是送餐员,于2017年1月入职,4月时按照公司的安排做了调度员,5月正式转正。当我在6月1日提出离职时,离职原因也是因为公司的要求,原因是站点不需要那么多的调度员。然而现在却以转正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生效为由,拒绝发放转正与实习相差的工资。目前用人单位还未与我们签订任何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下能否要回相差的工资?他们的规定合不合法
2021-07-05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