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了,男孩判给了男方,孩子有23岁了已经结婚,妈妈没有出过一分钱,打她电话她说她儿子的事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电话都不接,那么当妈妈后悔来问儿子要抚养费,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有权拒绝吗?
2025-10-20 19:45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通常会考虑到孩子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如果法院判决孩子由一方抚养,并且另一方同意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对方有权要求支付。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作为父亲的配偶,虽然不是直接的抚养人,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具体到这个案例中,如果母亲想要向儿子索要抚养费,首先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拥有抚养权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例如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比如法院的判决书、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那么法庭可能会支持其请求。 另外,即使母子之间存在矛盾,母亲仍有权要求儿子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支付抚养费等。这体现了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即每个家庭成员都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母亲确有理由要求儿子支付抚养费,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那么法律上是允许和支持的。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公平正义,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通过调解等方式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