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家庭妇女!现已再婚!又生一个!我和女儿都是延吉户口!我替大女儿问一下房产继承问题!我前夫刚刚急病去世!女儿十九!孩子奶奶也去世四年多了!孩子奶奶买的楼!有遗嘱但是孩子爸爸没去改名!遗嘱说过期了!当年我也没给孩子办独生子女证!孩子有三个大爷(去世一个)和一个姑姑!他们都同意把楼给我女儿!但不知手续怎么办?她爸没再婚!只能证明前夫只有这一个女儿!怎样才能让孩子过户?
2025-06-22 12: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面临的情况涉及多个复杂因素。首先,由于您的前夫已经过世,他不再具备法定的监护权或遗产继承人身份。因此,您需要与孩子的奶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关于遗嘱的问题,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真实性。如果您没有提供相关文件来证明遗嘱的有效性,那么法院可能会拒绝承认该遗嘱作为合法继承人的依据。 再次,关于独生子女证的问题,虽然您没有为大女儿申请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是独生子女。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每个家庭只有一个生育名额,如果大女儿是唯一的子女,那么她应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最后,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问题,您需要确保所有的继承人都同意将房子过户到孩子的名下。您可以通过与孩子的奶奶、她的三个大爷以及她的姑姑进行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合作。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