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个给婚二十年的中年女人,我们结婚后有一个女儿,现在读大学,老公是个开出租车司机,他有三兄弟,六子妹,他最小,四十二岁,他父母七十的八十,有自己的小店,有社保,我在保险公司上班,才去半年,我们以前也是经常吵架,但我觉得还是有感情,以前我们的钱也是一起用,我们在2010年做了一套六层小楼卖了三层,现在还有三层,分别是,六,二,一,一楼是门面,二间半,二间出租,半间他父母在用,我们现在发展到一天到晚没话说,包括性生活也很少,我要离婚他也答应,但条件是二,六楼我可以选一套,一楼是他的,我说一楼可以分给小孩,他不干,而且说,如果我不同意就拖着,我们的房子是共同财产,我们难道不是平均分吗
2025-10-12 17:12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婚姻关系和房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有权要求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各占一半”的原则。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分割并不意味着必须将所有房产都归于一方所有,而是指各自拥有房产的比例应大致相等。具体来说,如果你们的房产价值较高,且能够合理分配,则应该考虑将其分为两份;如果无法均等地分配,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由父母共同决定,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存在特殊情况(如犯罪记录、健康状况等),法院可能会依法判决某一方获得抚养权。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丈夫沟通并尝试寻求解决分歧的方法。如果您愿意的话,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调解员或婚姻顾问来帮助您们解决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