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被告人的罚金能否执行其配偶的应有份额

2020-11-20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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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du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家属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0-11-20 18: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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