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在好着的期间,一方去借了高利贷,有一人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还用了点钱,借的这个人跑了,然后被告上法庭,另一方有牵连吗?
2024-08-26 16:43如果双方在好着的期间发生借款行为,并且其中一方使用了一部分资金,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已经离开或无法联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他共同债务人也需要对欠款负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有直接的法律责任。只有当借款人在场并且明确表示同意借款时,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人。此外,即使是共同债务人之一,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借款人的失踪,也可能不被追究连带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需要考虑是否构成共同债务之外,还需要具体分析各方的行为和责任分配。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