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被人打骨折快一年了,起初当事人带我去医院照片,后来就躲避段时间不闻不问,我打多次电话才找人来协商,当时找人说时我以一个月了,疼痛难忍,可看到熟悉面没要他钱。谁料,今年当时人找茬辱骂我,现在我不想忍了,问律师,还能追究他们责任吗?
2019-07-24 19:26您还能继续追究对方的责任。针对您骨折,对方应当支付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针对辱骂行为,侮辱您人格权,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