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想离婚,房子是婚前娘家买的,可是婚后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姐姐,不是赠与的。现在要离婚,房子怎么做能留给女方自己。现在房子是不是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吧,再过户给女方家人可以么?但是他们说这样属于卖了共同财产,离婚时还要分钱给男方的,可是过户都没有涉及过金钱啊。
2024-07-25 07:43关于您姐姐想要离婚并分割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屋是在结婚后通过买卖形式进行产权变更,并且没有涉及到任何金钱交易,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处分,因此该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是会根据各自的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您姐姐确实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购房款,则可能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此外,对于是否将房产过户给您的姐姐家人,也需要考虑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定。 总的来说,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专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