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汀田街道,2011年结婚,随后户口迁到婆家,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离婚,户口于2017年年底和我女儿回迁娘家,现村里土地被征用,我和我女儿有权力分得这土地补偿费吗?
回答数:608
您好,拆迁是在离婚之后,而且户口已经迁移,一把是分不到补偿的,具体可以问一下补偿方式是什么,如果按照面积补偿,可以要求要女儿的一部分,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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