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2020-12-25 10:3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