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下离婚和争孩子的扰养权,我孩子现在两岁两个月了,我是湖南怀化市的,我老公是江苏泰州市的,他不顾家还有点爱打人,也不给孩子打生活费,都是我自己上班养孩子,他去外地上班,我就在江苏本地上班,他把我电话微信都拉黑,找不他,只有他找我时能找到,今年回湖南娘家,我父母不想我过去,我也觉得没意思,吵翻了,他也要孩子,我怎么能把孩子的扰养权弄到我这
2024-08-24 10:5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通常由法院判决。如果您的儿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会判归母亲抚养;不满四周岁的,由父亲抚养为宜;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具体分配方式,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 至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般来说,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应该承担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用。如果一方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申请法律援助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处理与前夫的关系时,建议采取和平友好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调解机构或律师等。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面临实际困难,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