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撞人赔偿 骑着电动三轮车在小区内碰了两个老太太,A姓老太太骨折B姓老太太轻微擦伤,但是B姓老太太有心脏病,一共花了6000其中5000是关于心脏病检查的,B姓老太太家属要求我们把6000的医药费付了以后另外还要点营养费,我们应该把6000医药费全付了吗?
21天前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电动三轮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他们应该对两名老太太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次,在本案中,虽然B老太太有心脏病,并且她的家人提出需要额外支付营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营养费是必须支付的。根据法律规定,营养费是否需要支付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B老太太是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进食,或者医生建议她加强营养来促进恢复,则可以考虑支付营养费。但如果没有这种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下不需支付营养费。 最后,由于电动车司机已经对两人都进行了赔偿,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分配剩余的4000元。这可能涉及到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