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我入职了一家教育机构,当时入职公司说的是底薪2600,转正之后加上500块钱的社保补贴3100。但从我入职之后,该公司从未在发薪日15号按时发放工资。并且我入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过年放假时间是1月26日至2月7日,7日复工上班。我在2月5号向公司提出辞职。1月份我上班没有任何的旷工迟到,全部按照公司要求的上班时间正常上班的。后面我从公司讨要。1月份的一个上班工资。公司说我因为年后没有来上班,所以算我年后辞职,要扣除我26号至31号的工资,和我1月份的满勤和绩效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差不多要扣我工资的一半,我该如何要回我的工资。
2022-02-26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