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2017年12月份拿的结婚证,2018年一月份办了酒席,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经营店铺,过程中有吵吵闹闹,在2018年7月份他动手打人,导致两个人分开,到现在几个月,我想离婚,他说我骗婚,让我返还彩礼,我有存在骗婚的说法吗? 女方办酒席,我收到朋友给的一万多礼钱我都交给他,在后来男方办酒席,我母亲给的一万块钱我也给了他。
2026-03-30 17: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纠纷和争议。首先,关于是否存在“骗婚”的说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进行交往和承诺,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关财产或赔偿损失。 其次,您提到的部分礼金收据,如朋友给的一万多礼钱和母亲给的一万块钱,这些款项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并且是在你们共同生活的期间内由对方提供或资助的。因此,您可以要求这部分款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割。 至于是否应该返还彩礼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通常情况下彩礼是双方父母之间的事,而不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 总之,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清楚双方的具体情况后再做出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