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北京开车撞到一个87岁老人,老人胯骨骨折,在医院做完手术二十多天了,家属打电话说要求转入康复科,但他咨询了我的保险公司说康复科保险不了全部,按北京社保的比例报,然后他说剩余的部分让我个人出,而且还让我去趟医院跟他跟他共同签个字转入康复科,还让我垫去康复科钱,我该怎么做?我是不是该自己出保险不报的剩余部分医疗费,该不该垫钱,该不该给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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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于交通事故给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产生的必要费用,您本人是必须依法支付的,否则对方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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