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3月离婚,协议房产给我,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房子被中院拍卖,我还能得到房子吗?
2024-07-02 04:5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您所有,但房产未进行过户登记,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可能仍然属于原配偶。如果房屋因原配偶的债务问题被法院拍卖,您需要尽快采取行动。 首先,您需要核实房产拍卖的具体情况,包括拍卖的原因、程序是否合法等。如果拍卖程序合法,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说明您与原配偶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以证明您对房产的所有权。 同时,您可能需要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合适的法律策略,并代表您与法院沟通,争取房产不被拍卖或在拍卖后获得相应的补偿。 请注意,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房产过户的实际情况等。因此,能否最终获得房产,需要依据法院的判决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