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去年盖房子,盖的东屋我们的宅基证上是13.5米,但盖成13.6米了,盖过了一点过道,但是过道只有我弟一家走,但是我弟后面的一家不愿意,先说他们是走后街的,临街,但他们找事说过道太窄,一句话说完,就是想要钱,弟弟,弟媳还有爸爸也去赔礼道歉了,就是不中,最后讹诈了15000千块,我是替我弟弟叫屈,我认为过道是国有土地,只有走的权力,没有变卖的权力,就是拿钱也是给国家,他们有这权力卖吗,他们这样属于犯法吗?
7天前首先,您提到的“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住宅建设可能会涉及改变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范围。然而,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随意更改宅基地的原始规划和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则归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家庭成员。因此,即使是在修建新的房屋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 至于您提到的“过道”,它通常被视为公共道路的一部分,而非私人财产。在中国,公共道路的使用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或阻碍其正常使用。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如果您的弟弟与邻居之间的纠纷已经通过协商解决并且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追究对方的责任。如果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