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丈夫兄姐弟四人,兄姐在外地。04年婆婆代书遗嘱将她房产给我儿。他弟知后大吵,丈夫因此将之消毁。婆婆受惊也渐渐痴呆。11年婆婆病重四兄妹口头协议房产由丈夫、他弟平分,年底婆婆仙逝。一年后他弟住了进去,房产证一直在他手上,我们也没要求看过(信赖他) 最近我才知道:15年底(9月老公高血压、小脑大面积梗死、胪内渗血抢救)在老公脑子不是太清醒的情况下,他叔哄骗其他兄姐将房产过户到他女儿名下。仅口头承诺会善待我丈夫。现他翻脸不认了。请问:若能找到当时的代书、见证人或其他方法,我们还能讨回公道吗?我们期盼您的回复和帮助。叩谢!
2024-08-23 06:04尊敬的您。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必须有遗嘱人在场或者有其遗嘱见证人的见证方能生效。如果遗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那么该遗嘱可能无效。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公证机关或法院的帮助。您可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公证,以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地位。 与您的兄弟姐妹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与您的兄弟姐妹沟通,寻求达成一致的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遗嘱无效,您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分配房产。 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果您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这个案件,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祝您早日解决纠纷,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