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奶茶店工作,到20号发工资,但是到发工资的日期,老板说要压半个月的工资,签了半年的合同,合同上面写甲方每月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劳务报仇,我是5月25日开始工作到6月20日,一共27天,除去四天正常休息,底薪是2600元,老板21日发了743给我,我正常去问工资的事情,老板说我的书是不是白读了,说我有那么缺钱吗,743我也还没有领取,现在我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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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不支付或者扣押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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