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在成都刚买一个二手房,按揭,因为我没有购房资格,在银行签了一个放弃产权得合同,要一起共同还款,主贷人是我老公的名字,不动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假如以后要是离婚了,是不是房子没有我的份。
2025-08-06 16: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因此,如果你们是夫妻关系,并且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或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无论谁的配偶是否有购房资格,该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该房产将按照共同共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对房产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