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平县东平镇的农民,由于以前没有交过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想交上,可是大队里要让我把2015年2016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交上才能办理2017年的医疗保险,我搞不懂为什么还要补交以前的,我以前没交钱也没有享受到待遇,如今让我补交以前的我觉的这很不合理,所以想咨询一下补交以前的医疗保险合法吗?
2025-04-18 17:06您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您在缴纳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未使用或未能及时续保,可以申请退保。如果您的情况符合退保条件,您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退保处理。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补交”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指对已经过去的年度进行补缴,以确保您的医疗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这种做法是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其医疗需求。因此,建议您与当地的社保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并按照要求进行补交。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