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艾小玲女士与2017年10月17日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发现此女性情大变。本人作为男士,由于家庭的教育影响,不会吵架更不会动手打人。而这个女的三番五次无休止的谩骂,争吵喝撕扯我,导致我身心疲惫不堪,身体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无奈之下从东莞回到了西宁。在东莞她在喋喋不休的吵闹中让她的弟弟知晓,她弟弟不分清白就殴打了我。我当时并未动手,只是正当防卫防止此女再次抓伤我,最后却没人阻止,把我的胳膊咬的至今臃肿。本人想离婚,却得到她对我家人骚扰和辱骂。 她的纠缠不休,无理取闹,不尊重彼此。本人没有办法,所以想提起离婚。 财产彼此都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并无财产产生。
2025-03-06 21:4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有权利提出离婚请求。 如果您的妻子仍然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这可能包括沟通和妥协,以解决双方的问题。 如果您无法与您的妻子达成协议,您可能会被要求进行调解或诉讼程序来结束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请注意,在处理任何争议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始终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