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结婚,2017年3月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决离婚,2018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3月1日开庭,订婚时女方隐瞒自己未离婚的事实,订婚后女方才与前夫离婚,有两个儿子一个3岁(女方和前夫所生),一个6个月,当事人想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争取小儿子的抚养权
12天前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婚姻状况等,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代表您进行诉讼,并尽可能地争取小儿子的抚养权。 首先,建议您详细收集关于对方隐瞒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例如双方的协议书、声明书)以及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对方的行为是不诚实的,并且可以作为法庭支持您的主张的重要依据。 其次,在法庭上,您可以强调以下几点。 对方在订婚时就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婚姻状况,却仍然与您订立了婚姻关系,这表明她缺乏诚信。 由于对方隐瞒婚姻状况,导致您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定,因此您有权要求法院确认你们之间的婚姻无效。 尽管您已经怀孕并有了孩子,但对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您的权益,应该被惩罚。 最后,请务必注意,即使您赢得了官司,也不能保证一定会得到小儿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家庭环境等。如果您想要争取小儿子的抚养权,最好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