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离的婚,离婚时想着房子欠了几万块钱,儿子又是跟男方,就给了男方,还有车子也是几万块钱买的,想着也给男方算了,就没写上离婚协议书里,现在后悔了,可以去起诉都要一半回来吗?
4天前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购买或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但是,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做法可能并不合法。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和债权债务。对于您提到的欠款和车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应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偿还。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父母有平等的探视权和教育权,但具体到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孩子成长环境、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