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跟我对象是在他老家阳谷县领的结婚证。领证之前就一个人名义付了首付买的房。婚后3年都是男方还房贷,每月固定打钱往贷款的银行卡转账。现在问题就是听说新婚姻法好像结婚几年后俩人共同还款房子归双方夫妻所有。可是男方买房的时候就只给了2万来块钱,理由是家里穷,剩下的8万多首付都是女方娘家给付的。如果俩人离婚的话房子到底会不会有男方的一半呢?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2021-05-1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