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律师、我在2000年未结婚前在娘家给父母建了100平方的房子花了24000、我小哥坐牢出来后就一直跟父母住、给我8000元要买我那个房子、还差我16000如今父母都去世、哥哥也把我名字的建房证拿去、如今准备拆迁补偿、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2024-07-23 01:4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和您的父母共同建造的房子是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归属于您及您的父母。然而,具体到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能够证明自己对房屋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房屋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等)? 是否存在继承关系? 如果您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所有权,并且不存在其他权利人的争议,则有可能获得拆迁补偿。但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此外,建议您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如果您的哥哥想要购买该房屋并支付剩余款项,您可以要求他出具书面承诺书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