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一个大我二十岁的男人在一起好了一年多,期间花了他5万多块钱,之后我又还给他2万多块钱,现在我跟他分手了,他还要我再还他3万块,他给我的钱我没要求他给我。他强迫我写欠条给他,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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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属于赠与,可以不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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