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在北京市十里河左安饮马井2号院内,2009年2月14日签合同五年的房租1年9万我开个小洗浴,我弟一次装潢33万五年到期了,又给我签了2年合同到期了,以后在不给我签了房租涨到12万,到2016年6月20日我房子碰烂的没人来洗澡了我又装修了,他看看也没说你别装修了,我到2016年7月16日装修房子完了,又开业了,到今年2017年11月22日给我驱赶出来了,我说您能给我点补偿么,他说我为啥给你补偿,没有,你没有签合同,你没有照,我就不给,我就想问律师!我的情况下!应不应该给点补偿!给我1个答案!谢谢律师!
2025-03-23 03:0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遭遇到了房屋租赁纠纷。首先,关于租金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租金,如果房东拒绝支付,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装修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装修是必要的,并且是在合同期限内的合理支出,您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这部分费用。 最后,关于赔偿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租赁期间的实际情况、房屋损坏的程度以及房东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