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欠我5万元,约定还款时间为14年11月,一直没还,失踪了一段时间,今年我找到了他,又跟他重新签了一份借条,包括利息总共9万元,约定16年7月还钱,他的一辆车抵押给了我,后来他偷偷把我的车开走,车上还有我的很多财物,想起诉要回我的财物。
2024-06-25 07:2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朋友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并且未经您的同意将抵押给您的车辆开走,这构成了违约行为。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欠款及利息。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原借款合同、重新签订的借条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和违约事实。此外,由于车辆被对方非法占有,您还可以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准备诉讼材料时,您需要收集所有与借款和车辆抵押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条、转账记录、车辆登记证等。同时,如果车辆上有您的财物,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财物的存在及其价值。 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如盗窃或者侵占,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进行诉讼之前,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再选择诉讼途径。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