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姐今年33岁五年前离婚,但是户口一直都在我们村,也未在别的地方拥有土地,现在我们村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村长说我姐不能拥有,报不上名,合法吗
2025-01-02 06:4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姐姐没有其他房产或者财产,并且户口一直在您所在的村里,那么她应该有权享有该地区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在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限制和要求。建议您向当地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