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给朋友借的钱,人跑了,人找不见了,有欠条,这个钱还能要来吗
回答数:426
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能提供借款的详细信息(如借款金额、日期、还款期限等),以及借款时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并且借款未约定任何利息或违约金条款,则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该款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因素,可能会导致借款无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此外,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05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83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