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朋友的朋友聚会,有三个人先动手打了一个人,那个人也喝了酒吃点亏就叫了七八个人,其中两三个动手拿酒瓶给先动手的其中一个打成了轻伤二级(已鉴定)。后来叫人的人被抓了起来,已经看守所关押了两个月了,没有上法院,也没有判,也不让见家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
15天前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打架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您的朋友因醉酒或受他人胁迫等原因导致过失伤害他人,则不构成犯罪。 其次,关于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的处理,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果需要申请刑事复议或者申诉,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最后,如果被告人在看守所内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您可以向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其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等。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家赔偿。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应当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