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时分口粮田,当时我家有8口人(大哥家三口,老俩口,俩女儿,小儿子)按人头分地每人7亩口粮田。俩年后女儿都出嫁。现我大姑姐都结婚20多年了。她户口都从娘家起走十多年了。她现在户口所在地没给她分口粮田。现回娘家要口粮田。国家的政策不是死了不去,进人添口不加(口粮田)吗。她能要的出不?从法律来讲我应不应该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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