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讨要法院己判决生效的款项,对方不予配合而发生冲突,相互受伤,经法医鉴定,都为“轻微伤”。后经派出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书”由对方赔偿我方150O元,对方也履约了,可对方又以我方侵害为由起诉我方,请问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
2025-10-18 15: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且对方履行了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影响到原判决结果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理案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或情况说明来证明你的行为没有违法,从而避免被起诉。同时,你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